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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筑模板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安全监督站关于印发《建筑模板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7  浏览量:107  【字体:
泉质安监〔2014〕13号
 
各工程项目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做好施工现场模板工程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模板坍塌事故,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根据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13〕22号)、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安委〔2013〕35号)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13〕53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化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14〕3号)等的有关要求,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我站监督工程范围内开展建筑模板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014年2月24   
 
 
 
泉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开展建筑模板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做好施工现场模板工程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模板坍塌事故,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13〕22号)、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安委〔2013〕35号)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13〕53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化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14〕3号)等的要求,决定在本站监督工程内开展建筑模板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本站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安全动态监督管理为手段,抓好源头管理,通过开展建筑模板工程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文明施工主体责任,全面治理施工现场模板支架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有明显提升和巩固,积极推进安全发展城市的创建工作。
二、组织领导
本站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安全监督股、房屋监督股、市政监督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模板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全监督股。
三、整治范围、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范围:
全站所监督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架。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对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扣件式建筑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常用模板及支撑安装推荐图集〉的通知》(闽建建[2012]13号)等的要求,规范模板支架搭设工艺,严格方案审批与落实验收制度,切实提升模板支架的搭设质量,具体如下:
1.各施工单位应根据上述标准要求,重新对本工程的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订,绘制模板支架施工详图(应包括立杆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顶托设置详图、连墙件或固结点设置详图等),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重新审核、审批。
2.在模板工程施工前,搭设模板支架样板工程(样板工程应包括主、次梁和板的模板支架),经监理单位现场复核合格后,方可按样板进行模板支架的搭设。
3.模板支架搭设完毕,施工单位应报告监理单位进行现场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重点整治以下模板支架搭设工艺:
(1)主、次梁和楼板模板支架的立杆顶部必须全部设置顶托;梁、板模板支架立杆的纵、横向间距应经设计计算确定,并应相等或成倍数。
(2)梁、板模板支架立杆的步距应经设计计算确定,扫地杆和每步水平拉杆均应纵、横双向设置。
(3)梁、板模板支架应按每4~5跨设置一组竖向剪刀撑、每4m~6m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高大模板支架剪刀撑应经设计计算确定,并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固结点)。
(4)模板支架支设在回填土或原土地面上的,其基础应进行夯实、硬化并垫板,垫板尺寸(厚×宽×长)不小于50mm×200mm×2000mm。高大模板支架基础应经设计计算确定,应采用C15以上砼进行硬化,且厚度应不小于150mm。
四、整治时间及步骤
1.发动宣传与学习阶段(即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
(1)由本站召开模板工程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将专项整治的标准和相关要求向各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进行动员和交底。
(2)各工程项目应召开动员交底会议。会议由项目总监主持,组织本工程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等项目管理(监理)人员和模板作业班组长、主要技术工人参加会议,将模板工程专项整治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全面、详细的交底。
(3)各工程项目应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班组工人,认真学习《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可视化三维仿真系统》(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监制,可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网站上申购,http://www.fjgczl.com)和相关的标准规范。
2.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
各工程项目部应认真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模板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对模板支架搭设达不到上述规范标准要求的,各施工单位应制定整改方案,重新编审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限期整改直至合格。
3.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1)2014年4月1日起,各工程项目部应按照上述规范标准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在模板工程施工前,搭设模板支架样板工程,经监理(建设)单位现场验收合格后,告知项目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小组(告知表见附表),经安全监督小组现场复核后,方可进行模板支架搭设。
(2)2014年4月1日起,各工程在浇筑各层梁板混凝土前,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对模板支架进行验收合格,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负责告知项目质量监督小组和安全监督小组(告知表见附表),经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小组抽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梁板混凝土浇筑。
4.监督整改阶段(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4月1日起,各项目监督小组对模板支架搭设情况应进行重点抽查,对达不到上述规范标准(尤其是JGJ162-2008第6.1.9条、6.2.4条)要求的工程,一律挂警示黄牌,并依法责令工程项目立即停止模板工程的施工,限期改正,并给予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人进行动态记分10分;情况严重的,挂警示红牌,责令工程全面停工整改,并给予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人进行动态记分20分;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整改的,由站办公室统一上报市住建局,提请市住建局依法依规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工地施工、监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建筑模板工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抓出实效。各工地施工、监理单位将建筑模板工程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行动,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突出重点,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三)认真总结,持续改进。各工地施工、监理单位应对开展建筑模板工程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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