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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操作手册(试 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号)要求,为推进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以下简称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手册,主要内容有培训单位管理、培训管理、测试管理、证书管理、资料管理等,供各培训单位和企业、个人开展职业培训时参考使用。   一、培训单位管理   符合有关要求(详见附件A)的培训单位,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单位信息登记表》(详见附录B)后,在“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上公布,供有需求的企业和人员自主选择参加职业培训。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测试、发证,依据《培训单位职责》(详见附录C),由培训单位按照“谁培训、谁负责”原则组织实施,并对参训人员的职业培训、测试结果、培训质量和真实性负责。   二、培训管理   (一)培训内容   1.培训岗位。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建办人函﹝2019﹞384号文件要求,对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构件工艺员、信息管理员、构件质量检验员等岗位组织职业培训、测试、发证,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分别细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4个子专业。   2.培训(测试)大纲和参考教材。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按照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要求,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面授或网络培训,并采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试行)》规定的内容进行测试。推荐使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筑与市政工程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教材》。   (二)报名条件   凡年满20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在岗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各职业岗位土建类本专业、相关专业对应(表详见附件D)。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5.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此条件限报考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   (三)培训组织   1.培训计划上传。培训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培训计划名称、培训岗位名称、培训开始和结束时间、培训学时和课程安排等,于开班前至少10个工作日通过“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网址:http://rcgz.mohurd.gov.cn)向社会公布。培训计划一经公布后,不应随意变更或取消。   操作流程:点击【培训管理】-【培训计划上传管理】中,在主界面点击【新增培训计划】按 钮,填入培训计划名称、岗位名称、开始/结束日期、培训学时数和课程详情,提交即可生成计划,课程详情需要点 击【下载课程详情模板】按模板格式填写。 2.个人报名。个人登录住建部系统→用身份证号注册→完善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培训管理→添加培训报名,即可选择所要报名的岗位与培训机构。(http://admin.zhujianpeixun.com/Login/Login) 3.报名核查。培训机构可查看通过系统意向报名的学员信息,查看学员报名的岗位信息、联系方式,经与学员沟通后,可选择【确认】或【拒绝】。确认的学员可加入到相应的培训计划中,拒绝的学员则可重新报名其他机构。   培训单位应依据报名条件、专业对照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及照片清晰度审核,对报名资格核查结果负责。在“培训计划上传管理”栏目中添加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再选择培训分期并导入培训课程详情。   操作流程(学员管理→报名人员管理→培训管理→培训计划上传管理→新增学员→导入培训课程详情)   4.开展培训。培训单位按照公布的培训计划,依据统一的职业标准、培训大纲(详见附件E)开展培训。   (1)集中面授培训的,培训单位要按照《培训师资条件》(详见附件F)聘请师资进行授课,加强考勤管理,利用人脸识别、打卡登录、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时记录考勤、录制课堂视频、拍摄培训照片等,以便有效监督参训人员到课率,确保培训质量,并作为培训资料留存备查。   (2)开展网络培训的,培训单位应按照培训内容、学时要求,制作网络课件,提供网络教育平台,供学员学习。   (3)培训单位应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提高培训服务水平,加强师资力量建设,丰富完善培训课程内容,增强实用性、针对性,并做好培训签到表、课堂视频、照片等资料归档保存,至少留存5年,以便溯源备查。   三、测试管理   (一)测试安排。主页面中显示所有能够参加测试的人员信息,可按条件筛选,选定人员后点击 【添加计划】,在弹窗页面填入测试计划名称及开始、结束时间、测试场所地址,对完成培训学时的学员进行名单上报,并组织测试。测试计划编码方式:设区市第1个字(1位)+机构简称(4个字以内)+测+年份(2位)+月份(2位)+岗位+序号(2位)。   操作流程(测试管理→测试计划管理→新增测试计划→选择左框列表学员→新增至右框→添加计划→保存→退回测试计划管理→选择分期进行批量提交审核)   (二)测试方式。采取机考、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测试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案例题。   (三)测试管理   1.测试场所。测试在标准化的计算机房(详见附件H)进行。测试过程中,培训单位要确保设备和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全程监控,监控系统须对全程监控视频进行存储,文件名以测试的场次和时间命名。每场测试的监控录像文件必须完整保留5年,以备事后抽查及观看录像回放。   2.测试组织。培训单位应认真做好测试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制定《测试规则》并供学员阅知;每场不少于30人以上参加测试;在测试前检查考场内计算机设置及网络连接是否运行正常;测试当天每个考场应至少配备两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开始测试前向学员宣读《测试规则》(详见附件I),讲解测试管理系统操作事项,指导学员进行测试操作,若遇问题应及时解决。   3.学员管理。学员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计算机房参加测试,严格遵守《测试规则》,在测试中有非本人参加、作弊等行为的,当场取消当批次测试资格和测试成绩。   四、证书管理   培训测试合格人员,由培训单位核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通过“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按住建部办公厅建办人函﹝2019﹞384号文件规定的编码规则自动生成电子培训合格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确需纸质证书的,由培训单位或测试合格人员登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证书上设有二维码、查询地址,便于查询使用。证书信息修改、勘误、注销等由培训单位负责。   五、资料管理   培训单位要对培训和测试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培训管理、测试管理、证书管理等全过程产生的相关纸质、电子版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分类存放、登记管理。   六、监督管理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完善培训机构“优胜劣汰”进出机制,对其实行动态管理,督促企业履行培训主体责任,鼓励并引导专业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按照“谁培训、谁负责”原则,培训单位应对培训真实性和培训质量负责。如发现在报名、培训、测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应暂停其培训测试资格,直至取消培训机构备案,注销其违规期间发放的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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