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转】关于办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的通知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办理加分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加分的政策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

  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等有关规定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需提供以下加分证明材料:退役运动员需退役证明、获奖证书。退役士兵需退役证,获得优秀士兵的需提供优秀士兵证书或优秀士兵登记(报告)表,荣立三等功、二等功的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或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在籍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位网”“学信网”查询认证结果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二)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有关规定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福建省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相关证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2年7月31日服务期满但尚未考核的考生,需提供县级以上服务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且最迟于体检前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者如果为拟聘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加分办理流程

  请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填写《2022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于6月9日前上传至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纸质材料于2022年6月9日前寄达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邮 编:350001;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 话:0591-87532201),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加分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如果存放在个人档案中,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三)加分证明材料的面审要求、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前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及我厅门户网站对符合有关政策予以加分的人员进行公示。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属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616260。

  附件:《2022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日


TAG:
评论加载中...
内容:
评论者: 验证码: